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原则同意上海黄金交易所引进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作为会员,并要求金交所尽快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外资银行将正式进入我国黄金市场。
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引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的批复》中要求,上海黄金交易所应尽快制定《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的会员资格标准及各项管理要求等规定。《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金交所应根据《管理办法》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提交的会员申请进行审核,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央行还要求,金交所应积极稳妥地做好引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的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加强管理。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沈祥荣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黄金市场不可能完全开放,在方式和额度上还有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金交所副总经理宋钰勤对媒体表示,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将带动国内黄金市场的发展,提高交易量和流动性,对黄金市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