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跃市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上海黄金交易所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将黄金品种的交易手续费费率统一调整为万分之五点五,铂金品种的交易手续费费率统一调整为万分之六。去年12月下旬,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实物黄金交易试行办法》,个人黄金业务收取万分之六的交易手续费,而铂金的交易费用为千分之一,据业内人士分析,调整之后,普通的黄金交易者一手黄金(100克)可节省1元钱,铂金交易一手(1000克)可节省约100元。
同时,为保持市场收费标准的统一,上海黄金交易所取消了Au(T+D)和Au(T+5)合约的交易奖励政策,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对黄金、铂金交易品种采用先征后退的办法,给予成交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的交易奖励,Au(T+D)的超期费继续返还,白银现货和延期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暂时不变。